对方身上可以攻击的点,让所有人都被拉下水,以犯法的噱头被公权力解决和抹杀。
幼安听着他讲述这些东西,隐约能够懂得一些事情:“这个事,是不是像那些村庄里,人们把有污点的女子浸猪笼,或者一起用石头砸死流氓和地痞?”
他们都以为自己是足够正义的,是在捍卫光明和秩序。
柳恣点了点头,认真道:“当法律不再有威慑力和参与感时,私刑的滥用一旦遇到极端民意,事情会更加不可收拾。”
这世界上,有太多的小三、盗贼以及各种违法者,在没有被审判的情况下,被当街羞辱和打死。
他们确实有罪——所以就应该在没有公正判断、裁决的情况下,被高涨的民众情绪所抹杀吗。
那些被诬陷成强奸犯的人,被构陷成贪污犯又或者杀人者的人,也应该伴随着群众的一声令下,被当街用石头砸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