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致盎然地咳了两声,用手敲了敲他的桌子:“哎,哎。”
庄舸不解地抬起头。
“那去深梦那天你怎么没叫我啊?你不应该认出来我了吗?”郑楷意问。
“…场合不合适。”
郑楷意更费解了,所以面前这个人到底是会察言观色但不愿意,还是完全不具备察言观色的能力?场合不合适这个说法未免“揣度”的意味过于浓厚了,和庄舸这个人的言行表现极为不搭:“原来你明白什么叫场合不合适啊?”
庄舸用似乎被侮辱了的眼神看了郑楷意一眼,没讲话。
“那你刚才还和我说让我去找空座,合着你是故意的。”
庄舸放下了手里的笔:“因为两个空位的位置更舒服,我只是建议。如果你的目的是和我坐在一起的话,那我当然不会这么建议。为什么会有人想和我坐在一起?”
“那可能性可太多了。”郑楷意笑着说,“可能因为你长得好看呗。比如我现在走过来和你说,‘我可以跟你拼桌吗,请你一块小蛋糕做报答’,那作为搭讪开场白多帅啊。”
庄舸没理解。他带着一种呆子听课的表情看着郑楷意:“那如果我不喜欢吃小蛋…”
“这只是举例!”郑楷意无语凝噎,他抻着脖子看了一眼庄舸咖啡杯上贴的标签,然后说,“请你一杯拿铁,这可以了吧?”
“那我可能确实会答应。”庄舸很直接地说。
郑楷意愣了一下,突然有点明白庄舸的说话方式了。这个智商超群的人并不是没有理解能力,他是只采用效率最高最直接的沟通方式。只要能不过度解读庄舸说话的内容,而是只停留在字面意思上,有什么说什么,就能和他沟通。想到这里,他很风流地打了个响指:“就是这么回事,所以如果下次有人要和你拼桌,别立刻赶人走,那人家会很伤心的。”
庄舸觉得郑楷意这个神态让他很想多看几眼。庄舸这才第一次细细端详郑楷意的脸,尽管他是一个对人的长相非常不敏感的人,他仍然不得不承认,郑楷意是一个非常英俊的年轻男子。他的五官整体上看非常硬朗,面庞棱角分明,高耸的鼻梁,还有比常人深一些的肤色,让他看起来充满力量感;但偏偏这样一张面孔上,锐利风流的眼下长了一颗泪痣,哪怕没有表情也平白多了一点亲和力,下唇微微偏厚,上唇却很薄,看起来有些多情。细看的话会发现这个人一定生活非常精细,皮肤非常光洁,牙齿洁白整齐,发型就不用说了,就连眉毛也打理的一丝不苟。虽然他比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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