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逃避。我不能再如此。
好了。要先从哪里开始回忆好呢?闭上眼睛,我似乎可以看见我的书架,上面满是我和御手洗的回忆,一本又一本。
而我们的开始,第一篇故事,是《异邦骑士》。
当时1978年,我们都还只是20多岁,年轻得惊人,不知道什麽叫老去。
取这个名字,是我的私心。因为,他是在可怖黑暗的异邦中,奋不顾身冲出来拯救我的,闪耀光芒的骑士。
那个时候,我失去记忆,一切都旁徨无依。
直到现在,想到他骑着重机、像飞翔的骑士一样冲到我面前的姿态,衰疲的心脏依然会燃起鲜活的热度。对我来说,他是从天上降下来拯救我的骑士,即使说是救世主,也不为过。
他这个人,虽然脾气古怪,但是内心的温柔、善良和纯粹,是只要认识他几天就可以知道的。这也是我写他的故事的私心,我希望能让更多的人认识他,虽然御手洗一点也不领情。
他很讨厌我把他写进小说里,总是发表尖酸刻薄的批评。
我当时只觉得他不可理喻,又别扭至极。我把一切都推到“他是个怪人”这句话,却没有仔细想其中原因。
我一直都是那麽愚蠢。
但现在,我觉得似乎稍微明白他。可笑的是,契机正是因为我重读了自己的小说,发现许多以前被自己忽略的细节。
我一直相信御手洗值得别人的尊敬和喜爱,也相信他需要这种喜爱,但真正需要的人,其实是我自己。
他并不需要不认识的人的关注。
而我,只是自私的把我的想法,投射到他身上,自以为为他着想。
我明明就应该明白的啊,毕竟和他生活了那麽久,但我却总在做出选择时局限於自己的经验和常识。
喜欢动物的他,厌恶感情参杂利益的他,几乎纯粹到不容於世。
人会厌恶和愤世嫉俗,不正是因为希望有更好的事物吗?因为有比较和期待,所以才会产生厌恶和失落。
所以,对总是厌恶和愤世嫉俗的御手洗来说,除了最纯最深的感情,其他感情,如肤浅的崇拜、赞美......都是不需要的。
而我写的书带给他的,只有这些,对他而言是垃圾的事物。
勉强要说的话,还有一点名利和金钱,这些他更是弃若敝屣。
我老是自以为为对方好。平常倒还好,但是对亲近的人的事,却会理所当然把它当成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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