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扬,眼皮略微抬起,眼睛瞥向于珩的时候,竟让人感觉到一次羞怯。
“谢谢你,我没有心情不好,”林忘初说,“你不需要为我担心的。”
酒吧里的音乐声戛然而止,周围的人声也在瞬间从顶点降了下来,旁边的一切突然全部消失了一样,空留林忘初和于珩二人。
于珩眄视着他的眼睛,瞧着那张脸,他觉得林忘初仿佛是在求他做点什么。那张脸,因为喝了酒而变得有些红,原本有些病厌厌的唇也生动起来。
二人就这样对视着。在这格外安静的片刻,都没有说话,音乐再次响起之后,林忘初又扭头倒满了一杯酒,咕咚咕咚喝光了,他那一瓶酒已经喝得见了底,而于珩手中倒的第一杯酒却还剩下半杯未动。
“去跳舞吗?”于珩问。
林忘初的反应有些迟钝,他的眼神变得有些呆滞,听到于珩的问话时,似是反映了片刻,才知道他在问什么,而后慢慢地、重重地点了一下头。
于珩问他,“要我陪你吗?”
林忘初再度重重地点了两次头。
于珩从沙发上站起身来,放下酒杯,俯视着坐在沙发上的林忘初,说道,“走吧。”
林忘初仰着头看向他,没能够立刻站起来,于珩干脆直接拽着人的手,把他拉了起来,然后,大步迈向舞池中央。
现在酒吧里所放的音乐是吵闹的,听不清歌词的摇滚乐,二人站在舞池中间不再能听得清对方的声音,他们面对面站着,林忘初的眼睛有些睁不开,眨眼的时候显得迷离又懵懂。
他的眼睛一直在追逐着于珩,于珩也低着头看着他。
林忘初的左眼眼下有一颗小痣,于珩非常清楚那颗痣的存在,因为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林忘初的皮肤都非常白,他那张脸几乎毫无瑕疵,所以当你静静地凝视着他那张脸的时候,那颗位于眼下的小痣就格外引人注目。
二人动作的频率与周围的人和音乐都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在周围人都在疯狂地扭动着身体晃动着脑袋的时候,他们二人像是位于另一个华尔兹的舞池似的,身子小幅度慢慢地晃动着,脚下轻抬轻落,原本相聚半米的两人,却在不知不觉间贴在了一起。
他们沉默地互相凝视着,于珩鬼使神差地抬起了手,抚上了林忘初的侧脸,他的指腹轻轻抚摸着那颗不大却存在感极强的小痣。
林忘初在于珩抚摸他脸颊的那一刻,轻轻地闭上了眼睛,他看起来并不抵触于珩这样的行为,甚至还带着眷恋和缱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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