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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颂背向方赫明,方赫明抱着他,两只手环过他的腰背,下巴抵在他肩上。方才陈颂吻他,像把他这头搁浅鲸鱼送回海里,而现在他拥抱着陈颂,触感温暖且真实。一种昏沉的快乐降临此地,可方赫明不愿轻易把时间浪费去睡眠,他想和陈颂聊聊,很久没聊了,尤其关于过往故事,最琐碎的,最能勾引旧情的。
他声音和动作一般轻地问陈颂:“你还记得毕业时候吗?你唱了首歌。”
陈颂在昏暗光线里睁着眼,看窗帘缝一束漏光里的浮尘上下翻飞。他预感如果这时候闭上眼很快就会陷入无梦的睡眠,但他没有,他听见这问题之后照方赫明说的回想了一下。
他想起来方赫明说的,毕业聚会那一次。那种场面上他没有特别要抒发的离愁,但也不做不合群的那一个,裹挟在同学中一起为毕业这大事件做点缀。有人提议去唱K,年轻人们聚一处时来往都在那几个选项之中,没人有别的意见,他们前拥后簇地过去,流水一样卷过一条寂寂的街道,没有再回来的时候。
那一天人人都开口两句,陈颂不是例外。轮到他站在麦克风前时场面气氛已经融化成火热一滩,成了年的买酒喝,没成年的靠果汁饮醉。没人真的在意唱什么,来点声音和快活就行了。陈颂站在包厢最前边,方赫明专注而清醒地看着他,遗憾未得到他一个回望。唱首什么?陈颂手指在点歌器上划动几下,前奏响起来了。
毕业这天,离别之刻,他唱《Lonesome Town》。他声音是偏低的,开口那刻恰好有人摔碎一个杯子,嘈杂的一片混响中那支歌像水流进一片汪洋似的不受注意,方赫明坐在角落里,不是最挨近他的,但每个发音都听见了,可能是唯一一个毫不分心地听着,一首歌像被他灌进唱片,脑海里循环多年。
陈庆偏低的嗓音循着缓缓的伴奏,他压抑地唱响:
“There’s a place where lovers go
To cry their troubles away
And they call it lonesome town
Where the broken hearts stay
……
Maybe down in lonesome town
I can learn to forget”
一首短歌。摔碎的杯子之后,又有人哭起来了,是男生,也可能是女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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