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气的南疆九尾狐的妖丹,正版保真的霰元教上品避火符,魔尊每日睡前必饮的赤日鹿鹿血酒,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元贞服用了一枚时限一周的中品易容丹,仍扮作男子,只不过将太过招摇的容貌稍加掩饰。中品易容丹区别于上品,只对元婴期及以下起效,而上品则是只要在合体以下都有用,甚至合体期也分辨不出你是人是鬼。元贞是这样想的:如果因为我姿容过盛招来的祸患打不过我,就没必要怕,打得过的想必也不会见色起意欲行不轨。
在城中主街上逛了半天,元贞找到一家价位适中不甚打眼的客栈入住,休整了一晚。翌日,按照地图所示,她向北偏东的方向进入塔木陀沙漠,旁边西行的旅队则是要前往魔界入口的。
黄沙漫天,狂风乱舞,这种环境下御剑是及其困难的,毕竟再是玄幻小说,一些基本的物理定律还是要遵守的,比如逆风带来的巨大阻力。元贞叹了口气,但还是不能放弃飞行,因为即使这样,御剑也要远远快于步行。地图中标识的蚀日窟距离此处有几十里,如果是徒步可能最快一个昼夜,而御剑则是几个时辰。由于清洁决,除尘符都是一次性使用,并没有长期维持的效果,元贞忍着满身满脸的沙砾尘土,顶着烈日向前行去。
飞越过一片沙丘,元贞远远看到前方行进路上好像有一个横卧着的人影。这是片戈壁滩,地势相较平缓,四周有了些许沙棘冬青之类的植被生长,风也渐停。行至跟前,元贞下了剑,警惕地逼近那人。发觉他似乎还在昏迷,元贞缓慢地用剑鞘将其翻身至正面朝上。
一个男的,长得好看。这是她第一眼脑子里唯二的两个词。
想不到这么一个由一篇耽美文自动补全衍生的世界,还有这么好看的人,别是和主角相关的男配吧。不过,她捋了捋剧情,主角攻受似乎从没有到过西北大漠,可能这人真的和主线无关。
元贞在穿书前是一个沐浴着正道的光的五好青年,除了几段青春期伊始,闹着玩一样的早恋,一直深埋于茫茫知识海洋中,从没有认真谈过一场恋爱。还没来得及接受猝死这一人生中的特级重大突发事件,她又发现自己穿书了。被猝死,穿越时空,穿的是一本书这几把重锤接连砸过之后,她觉得自己已经稳如老狗了。可能突然告诉她,她其实是黑洞中的硅基生命派来毁灭太阳系的,她都能接受良好。
既然已成定局,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原身这么漂亮一张脸,不用来纵情声色实在是太可惜了。可是安全起见,为防掉马,她又不能去吃原主收集的那些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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