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座名为新奥戈兰的城市,并去往军营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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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着一身因为战斗而变得破破烂烂的军服,走在前往军营的道路上。一路上,不时地有人朝他投来厌恶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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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感觉让萨蒙特感到很不舒服,还有一些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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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他们每次得胜归来,哪一次不是箪食壶浆、哪次不是夹道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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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次他们输了,这些平民不仅没有迎接他们,还表现出了敌意,就好像他们才是敌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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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蒙特甚至怀疑,如果这些人知道自己身上没枪的话,自己会不会因此遭遇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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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想法令他不寒而栗,于是挑了条小路鬼鬼祟祟地走在这座曾经就是他参与收复的城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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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这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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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巷中,一个明显有些吸嗨了的邋遢流浪汉突然站起来拦住了他。由于他蓬头垢面且衣着破烂,导致其几乎和巷子里的垃圾融为一体,简直就像迷彩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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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从前线回来的士兵吧?打了败仗还有脸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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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蒙特不想和他纠缠,低头就想从旁边快速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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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和你说话呢!你给老子站住!”流浪汉不依不饶地伸手揪住萨蒙特的衣领,并且从兜里掏出了一些皱皱巴巴的债券,“老子可是把全部身家都用在支持你们的,可你们呢?你们这些家伙居然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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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蒙特也感到有些无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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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自己辜负了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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