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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我和郑知南的相遇,不过是一场老掉牙的“英雄救美”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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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14岁的郑知南,算哪门子英雄?一个背后偷袭的,险些被揍得鼻青脸肿的莽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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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7岁的沈藏拙,算哪门子美人?一口烂牙、头发枯黄没几根毛,病歪歪瘦瘦地像只小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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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唯有一点相同:我和他都在两年前,在命运这只翻云覆雨手里,从云端滚落尘埃,一个摔得鼻青脸肿,一个摔得粉身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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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境遇不一,却同病相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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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很多年过去,我依旧能够清晰的记得,那个夜晚,关于我和他的种种细节,甚至,我曾做过一个无聊至极的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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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在这一晚,我没有遇见郑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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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会年少早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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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会白璧蒙尘,忍辱偷生,被拐子卖了,在某一条花街柳巷,做起了皮肉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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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会时不时挨两个窝心脚,最后被人用一卷铺盖将我草草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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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有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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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沈藏拙,7岁以前,是江南巨贾沈家的大小姐,戴金簪,枕高粱,卧软床,是实打实的金枝玉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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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堂兄沈平安,10岁以前,是个光着屁股在乡下玩泥巴,满口脏话的放牛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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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会鸠占鹊巢,腰缠万贯,娇妻美妾,父慈子孝,儿孙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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