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念之跨进他们办公室的那一刻李猛还识得他,十多年的岁月没有给他的容颜带来太多变化,他的五官依旧无可挑剔,至臻至美,肤色白皙却又不会显得过于苍白。一见到他李猛就忍不住地自惭形秽,同时又克制不住地朝其上下打量。李猛见顾念之穿着一套修身的三件套灰色西装,宽肩窄腰,腰下是两条笔直的大长腿,他行姿得宜,整个人熠熠生辉。相形之下,李猛则把西装穿成了八十年代劳动人民的工作服,两条粗壮的胳膊松松地垂在座椅两旁,嘴上叼着根吸管上下颠动,浑然一副懒散样态。
“啊!”
李猛出于惊诧不由将嘴大张,于是本就颤巍巍的吸管便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再见而悄然落地了。接着他又听到了自己的声音,这声音完全是下意识发出的,以至于当略显亲昵的称呼响彻整个办公室的时候李猛自己竟没察觉出这是属于自己的声音。
“念之!”
李猛话音刚落,顾念之就将头转向了他的方向。比起久别重逢的激动,李猛的表情更像是匹受了惊的野马。他本不该如此表现,他心里生起的分明是无限欢喜,可只要对象是顾念之,他的表情就容易与真实心境脱节。至于为什么会如此的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李猛控制不住内心自卑感的作祟,二人间显着的云泥之别导致他不敢也不愿意让顾念之察觉到自己的心意。
无法率直表达情感无疑是痛苦的,只是当这痛苦持续了十数年,直至成为一种难以摆脱的习惯后李猛便愈发失不得这种痛苦了。或许,只有同样暗自导演着求而不得戏码的人才能够明白世上不只有麦芽甘如饴,更有鼎镬甘如饴吧。喜欢这种情感若非两厢情愿,那作为主动方的身受者就往往需要默然无声地去飞蛾扑火。飞蛾对火无所求,有的只是义无反顾的向往。李猛是一只勇敢的飞蛾,他不怕粉身碎骨的痛,只怕会再无机会见到光。
顾念之在接触道李猛的目光后朝其大方地点了点头,同跟在身后的员工打过招呼后便朝李猛抬步走来。李猛望着顾念之稳健自信的步伐,不禁期待起对方会对自己说出的第一句话。短短几步之中,李猛想到顾念之昨天就给自己发来过短信,相隔时久的信息至少证明了顾念之是记着自己的。由此,李猛大胆猜测对方应该会用较为熟稔亲切的方式同自己说话,他们之间甚至会有一个大大的拥抱,思及此他的心便不禁砰砰直跳起来。
然而,顾念之却叫他失望了。对方非常的公式化,俊美的脸上展露出得体客套的笑容,伸出右手示意要同李猛握手。
“老同学,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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