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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浩霖,常天凯的同学。”
相比陆黎的激动欣喜,顾浩初一直很沉静,自我介绍后对陆黎伸出了手,陆黎开心地双手握上去还摇了摇,哇,果然修长又有力,某个痴汉暗自流口水。
痴汉过后,陆黎看着手里抓着五六颗丧尸晶核,再次翻门进入小区的常天凯终于想起了正事,不由问道:
“天凯哥,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会回梧桐大道吗?”
其实刚才在见到常天凯时陆黎就有这个疑惑了,没听说他家也住这里啊。就她所知,常天凯家和张明玉家都住在梧桐大道才对,那正是她下一个目标地点。
听说常天凯军校毕业后就进入了部队,在这种时候,他身上那身军装看着就让人很有安全感,要是能和他一起去梧桐大道的话,想来安全会有更有保障。
常天凯将手中白色晶体全部装进一个矿泉水瓶中,盖好瓶盖密封好,这才抬头看向陆黎,露出一个苦笑,解释说:
“真是世事无常,我昨天是因为有事才路过昭阳的,不能回家,正好这边有套旧房子,原本准备在这里住一晚,今天就走的,唉,现在却是想走都走不了。”
自嘲了一句,常天凯抬头看看天色:
“小区里有父母以前的老朋友,察觉到情况不对后,我想着得先去看看他们的情况,所以上午都在清理小区内那些鬼东西。现在正在想办法准备回梧桐大道那边,你也要去那边吗?那你回来得很巧,要是再晚一点,我们可能就错过了。”
“那太好了,我正想去干爹干妈家看看。”
陆黎欣喜地点点头,找到了能一起上路的伙伴,她由衷地安心不少。陆黎有些想问问常天凯口中朋友家的情况,但看着他的表情,忽然问不出口了。
“外面的情况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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