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个对自己好的人,而现在,若是没有出那麽档子恶心事,两人的关系应该比‘男朋友’深吧,毕竟,两人之间已经没有了‘朋友’阶段的激情和浅薄,那种深厚的、从点滴地生活中积累出来的默契,又怎麽能用‘朋友’来简单的描述。若要真的下个定义,可能‘爱人’会合适。
董昭宇见金钰愣愣地不说话,眼圈却突然红了起来,心知自己说到点子上了,便又上下把金钰好好打量个遍。
三十岁的中年男人,和男朋友闹翻了,却和自己样,被迫搬出来。不过,看他那红了眼圈的样子,怕是比自己惨些。自己好歹是瞒著那人偷偷主动搬得,而他,怕是被赶出来的。
想到这,董昭宇有些後悔。都怪自己没眼力,当初看这男人在高级酒楼吃饭,後又那麽会花钱,以为他是个有钱的主,哪知道只是个虚架子,真正有钱的怕是那个把他赶出来的人吧。但此时,话都应承下来了,不让他住进来也不好,再说他也答应了房租全付的。
董昭宇笑了笑,故意装出幅爽快的样子,“那,你明天就搬进来吧,我明儿整天都在家”
金钰感激不尽。
可怜何大志还以为爱人原谅了自己,再接再厉极尽狗腿之能事,决定立马把那郊区大房子的房产证拿来给金钰,表现自己的片心,却没想到第二天回到家後看到的是人去楼空。
经过搬家收拾东西折腾,金钰才发现,这麽年来,自己简直就像个寄生植物样,吃穿用度,无不是何大志在供养。说的难听些,自己和那些个被包养的男妓又有什麽不样呢?不堪地是自己早已年老色衰,屁股也没有年轻人的紧实好操,还不是处男穴,啧,这麽看来,还是何大志吃亏些呢。
金钰咬紧牙,把何大志给自己买的那些东西全数团起来塞到个储物袋里。
要不要扔掉?
他有些犹豫,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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