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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行车的后座,她有过许多记忆。
很小的时候,
总是坐在爷爷的车后座去公园玩;待上学了,
由母亲每天骑车载着上学放学;后来念了高中,
握着把手的人则变成喜欢的男生。
如果说前两个背影是她血脉相连的见证,
那后一个,则是青春事迹的划痕。
单车、街道、校服。在那个全民中二将死飞视为珍贵坐骑的年代,
有个男生愿意骑着普通脚踏车悠闲地载你游玩,
那无疑令人悸动。光是坐在后座,
搂着他的腰晃过林荫大道,就足够令时光无限延长。
其实与那位男生暧昧的时间并不长,不过短短数月,
但在15岁的自己心中堪比漫长世纪。以至于当被他套上人生第一顶绿帽以后,邓芮茗一度口出狂言说再也不会坐在臭男人的破自行车后座上。
于是,当下她就揣着浓浓的窃喜,
手搭在谢闻紧致的腰|腹|上,
和他一同穿行。
老旧的自行车落了漆,车轮发出轻微嘎吱声,
一圈一圈转动在田间小路。道路两旁是各色野花,
空气中漂散着的青草香气习习拂过,
并吹来身边人的气息。
阳光照在合拢的眼皮上,
流动而明晃,
带着情愫的暖色。她的双手不自觉收紧,头靠在他健壮的脊背上,闭着双眼静静呼吸。
喜欢的人,
总是血液里透着无尽清风。
途经一片花田,谢闻双脚踩地,稳稳刹车。
“原来这里不只有菜田哎。”邓芮茗动作轻巧地跳下车子,直奔花田。
他将车停在树荫底下,从容踱去,“就知道你是装瘸的。”
她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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