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也足够简单,没有什么远在外地的亲人需要写信去联系。再加上小时候遭遇了那样的变故,就算是需要写信的时候恐怕也不会有人难为他去写。
但实际上,沈季似乎看到过一次母亲写信。
那时母亲的头发还很黑,没有后来那种像是染了雪一样的颜色。母亲就在客厅那张破木桌上,拿着现在华礼用着的这支钢笔写着什么。
沈季很少看见母亲写字,他以为母亲不识字。于是好奇的围着看了又看,奈何小小的沈季也不认得字,上面简短的几行字沈季连一个都叫不上来,于是小孩子便妈妈妈妈的叫个不停,妄图从书写人的嘴里得到最直接的答案。
“在写信。”沈母回答的言简意赅,对着短短两三行字,眉头皱成了川字。
小小的沈季不会看眼色,不懂的只管张口去问,“为什么要写信,写给谁呀?”
“写给不愿回家的人。”
那时候的沈季没有听懂,但小孩子的好奇心来的也快走的也快,没过多一会就会被别的新奇玩意儿吸引了注意力,这项母亲只回答了个模糊轮廓的问题就也不了了之了。
现在沈季回忆起来,那个“不愿意回家的人”,恐怕就是舅舅吧。
现在轮到沈季要来给自己珍视的人写信,他当即犯了难,只恨当初没有冒着惹母亲生气伤心的风险多问上两句,最好问一问信都要写什么内容。
毫无根据,没有来由。
沈季站在那里,好像要一直站着直到思考出哪里才真正是宇宙和生命的尽头。
“好了你快去干活,”华礼看着沈季呆呆的样子特别想笑,于是戳了戳沈季的胳膊提醒他,“着什么急,我们天天晚上睡一起,省了好多天寄信的时间呢。”
人的大脑和心脏是很诚实的器官。
哪怕这会儿主人忙的不行,努力想要将注意力集中在一件事上,但大脑却开始不停播放这会儿他真正在意和惦念的事。
任谁都看得出沈季今天心不在焉,他满脑子一整天全都是要给华礼写信的事。
开头该写点什么作为开场呢,写的太正规会不会显得有些做作矫情,毕竟两个人是每天都要见面的,不是那种一年也见不上一面的笔友;但开头太随意会不会让华礼觉得自己不在意不上心呢。
两个人像约好了似的,写下给对方的信时,都不约而同的绕开了彼此。虽然最终总归是要送给对方的,但准备的过程似乎就是不希望被看到。此前从没恋爱过的华礼竟也体会到了当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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