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太一干二净,但是凭他多年来积下的人脉和经验,他还是可以摆平的,毕竟盗尸又不是什么杀人放火的事。
至于他收到的钱,他一律交给住在市里的妻子,分别存在不同的银行和家里不同的人名下,然后用其它的钱炒炒股票、房产什么的。如今过去两年了,一切都算正常,自己的妈妈、老婆、女儿都住在逐鹿县所属的市里,去年换了个新房子,女儿也升初中了。只是最近自己有件事得让那个盗尸团去做。团伙的头头姓史,所以每当徐方和小赵谈到那个团伙时都会用“姓史的”来代替。
徐方的母亲虽是汉族,但却是湘西这一地区的本地人,早年上过一点学,可架不住湘西这一地区的传说和迷信多,所以他母亲或多或少地信一些风俗传说,比如说,阴婚。
阴婚,也叫冥婚,是指一些未结婚的男女死去后,家人为了让他们死后的生活更加完满,会为其找到生辰八字、年龄相匹配的同为已死的人配冥婚,到时也会热热闹闹地举行一些仪式把两个已结为夫妻的尸身合葬,虽说是迷信,但也寄托了生者希望死者过得更好的愿望。
徐方是党员,是无神论者,按理来说为了保全自己是县委书记的名声他应该完全杜绝这件事,可是当他跟母亲谈过以后,被母亲骂成“不孝”时,他彻底妥协了。母亲主张配阴婚的是在十三岁就死去的他的哥哥,并且是为了救爬到树上玩而不敢下来的徐方,最后摔到树下河里淹死的哥哥。母亲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训斥他忘记了舍命保护他的大哥的恩情,徐方叹了口气,他没忘,他之所以拼命向上爬就是为了做大哥不能做的——让父母过上好日子。如今父亲早已去世,只有母亲了。最后,他同意了为大哥配冥婚,这也是他为哥哥能做的最后一件事了,可是他也跟母亲说了,到时只需请个证婚人宣读婚书然后合葬即可,不能大张旗鼓地迎亲,晚上也不行,毕竟他是一县书记,大小是个政府官员,可不能为了这件事被弹劾了,母亲最后也同意了。
徐方想来想去,最方便的办法是找他一直罩着的盗尸团,虽然她不想这么做,但母亲那边催得紧,他无法只能让小赵去协商,而那边也很快同意了。
“告诉他们七天以后的吉日让他们直接把女方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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