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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意识到这点,意识到这个白猫可能为己所用,任天接近他的意愿开始变得主动,要迎合一个人,自然可以创造出更多的亲近他的机会。
白猫开始分享他的东西给任天,最开始是他的酒,接着是他的烟,还有一次,他给了一条他不喜欢的外套给任天。他甚至分享了自己的那只勃朗宁手枪给他,不过,过程让任天十分不愉快。
那天,一个早起迟到的家伙,被一早带着起床气的白猫拿来试枪,他把枪抵在那个家伙的头上的时候,忽然间喊道“刚,你来帮我杀了他。”
任天走过去,接过他手里的枪,调转枪口,对着地面开了一枪,接着对白猫道“我一直很尊敬你,但是,你滥杀无辜的这个风格,实在不讨人喜欢,joe,咱们列个规矩,处罚分个等级,哪些需要一枪毙命的,咱们列出来,其余的,像这个家伙这样子的,一杀了之未免太粗暴了一点。你可以稍微仁慈一点,这完不损你的威严和权力。”
joe是白猫的英文名,基地里没人知道,白猫在一次跟任天喝酒的时候告诉了他,并且允许他这样子称呼他。
白猫一把夺过任天手里的枪,重新指着那个跪在地上面临死亡的家伙的头上,道“那太麻烦了,我不喜欢麻烦的东西。当别人畏惧你的时候,那就是权威。”
不过,白猫最终没有扣动扳机。他将勃朗宁插进自己腰间的枪套,道“这种感觉实在是太讨厌了。刚,你知道吗,我没有在扣动扳机的时候,犹豫过是否要射出子弹,你让我第一次走到这个状态,可是,我真的很讨厌这么做,我是为了你,刚,为了你,做个让步。”
就这样,在白猫一连声的抱怨着,这个杀人成瘾的恶魔,终于放过了那个人。那天吃晚饭的时候,早上被他救下的那个人,借机靠近他,低声道“刚哥,以后,你就是我大哥。我叫罗宵,你记住了。兄弟我有命从这里出去,以后我就是你的人。”
罗霄。我记住了。希望有用得着你的时候。来这里受训的,恐怕一个个都罪该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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