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更习惯面无表情冷淡示人,以至于这些小动作并不怎么出现。
正把洗好的长发拧干的顾正歌,没有察觉到陈舟那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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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转的心情,随口回答:
“我阿家说我长得太高太壮了,男人不喜欢这样的,就让我做事不要风风火火急急燥燥的。”
陈舟有些难以置信的问:“你还有风风火火急急燥燥的时候?”
顾正歌一边用簪子簪起头发,一边好笑的说:“小时候上树掏鸟蛋,下河捞小鱼,去菜地里翻泥鳅,去树林拔茅根,哪个小子都没我干的好。有一次不知谁家大狗叼了我家一只鸡,我鞋都没穿拿着石头追了它半个村子...当然,没追到。”
“噗嗤嗤!”
陈舟脑海中浮现出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光着脚愤愤的拿着石头追狗的画面,笑的停不下来:
“现在一看你阿家把你教的还挺好。”
最起码陈舟看着顾正歌的脸,无法想象他爬树掏鸟蛋的英姿。
“嗯...我阿家不是这附近村子的人,他小时候家里穷,被卖到洛京一个有钱人家里照顾他家小少爷,有经验。后来...后来小少爷十五六岁,觉得屁股后面总是跟着个小哥让他难堪,就让家里人把我阿家送出来了。”
顾正歌又做了个垂眼的动作,挡住眼里的情绪,轻声说:
“那家人其实不怎么样,经常打我阿家,后来我爹跟我阿家吵架,说就是因为嫌弃他身上的疤太多才去找了别人...从那之后我阿家就不怎么让我出门了。”
可能是怕他爬树下河,在树林里喂蚊子,把皮肉都磨破了,又随他一样是个不掉疤的体质,最后搞的身上那么难看。
但他阿家其实知道的,这都是借口。
那人根本不是嫌弃他满身疤,也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他肚子不争气,只生了一个小哥就不能再生了。
陈舟搞不明白这里面的弯弯道道,懵了一会,忽然把自己裤脚挽了上去,把今天才在地里被咬出来的,满小腿的蚊子包,以及一些实在忍不住的抓痕露给顾正歌看:
“那我这样,是不是得打一辈子光棍啊?”
蚊子包抓破之后留下的疤瘌一个点一个点的,暗沉沉的挂在小腿皮肤上,就像是洗不干净的脏污。
顾正歌心里那点负面情绪都被他这句话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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