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去一丝不乱。
高兴劲还没发出来,也不过就在眨眼的瞬间,他才刚看清队伍打头那人的熟悉轮廓,蓦地从斜刺里窜出个黑影,伴随一道劲风,那预言小哥一声没吭哐当倒地,而他的太阳穴也被顶上了一把枪。
鲜血混合着烈酒、泥土的气息,还有凛冽刺骨的杀意,不必转头,仝则也知道来的是梁坤。
梁坤是从密道里逃出来的,他一弹未发,十分艰难的甩脱了追踪他的亲卫,身上的血则是他为保持清醒,自己割破手臂的结果。
整间寨子全军覆没,用的不是蒙汗药,而是让人无知无觉的软筋散。等到酒酣耳热之际,一群人突然从天而降,山里山外的匪兵拿起日常所用刀剑,这才惊觉连挥刀砍向敌人的力气都没了,一寨子的人全成了软脚虾。
梁坤比别人的厉害之处,也仅仅在于更早发觉了这一点。意识到不对,第一反应是去武器库,不料两把钥匙居然没有一把能打得开门。那一刻他是彻底慌了,脑子里闪过大势已去四个字,良久才淡定下来,佯装指挥,却暗地里抛下众人,潜进事先挖好的密道中。
密道直通半山腰,路径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可惜他走出来,迎接他的,只有远处那一团火光,
苦心经营,一朝尽毁。
梁坤不怕死,反之凶残和暴虐已是融进他骨髓里洗不掉的特质。此时火光映红双眼,嗜血的疯狂被激发出来,与其苟延残喘躲躲藏藏,不如爽性来他个痛快。
他看见了跳下车的仝则,同一时间,也看见了策马而来的裴谨。
梁坤知道枪口对准着的二毛子,根本就不姓王,更不是什么俄国人派来的,十有八|九是裴谨的人。而如果他没猜错,那个一直装瞎子蒙事的神棍,应该就是裴谨本尊。
何其有幸,梁坤禁不住在心底狂笑,在这么个辞旧迎新大吉大利的日子口,他终于和自己心心念念要对抗的人,正面相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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