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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可看着那捧霸占床头柜的玫瑰花束,想到今天正好是情人节,眉毛一挑,坐上轮椅,抱起玫瑰,然后来到楼下的花园,开始挨个赠送。
市区一家五星酒店中,尉勋光着身体从浴室走出来,身上的水渍都没有擦拭,任由水珠顺着结实的肌肉一滴滴滑落,深刻的五官轮廓,在光线的投影下,显得异常冷峻。
正在这时,一阵手机铃声在房间中响起。
尉勋一边擦头发,一边接起手机:“什么事?”
“勋爷,躺在医院的那位已经苏醒了。”
尉勋脑中立刻浮现出那名青年的影像。时隔几个月,他已经不太记得那人的模样了,但某种异样的感觉总是在心头萦绕不去。当初明明只是惊鸿一瞥,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换做其他人,或许没什么奇怪的,但尉勋是一个脸盲,他很肯定,自己看那人第一眼时,确实记住了他的样子。
思索片刻,尉勋换上衣服,让司机送他去市医院。
走下车,尉勋循着记忆朝住院部走去。经过花园时,余光瞥见一抹绚丽的红。转头望去,只见一名青年正坐在轮椅上,手捧着一大束玫瑰,微笑着和身边的人交谈。
在一片清冷的色彩中,唯独他妖艳似火。即使相隔数十米,也能轻易夺走别人的目光。
尉勋不由自主地朝他走去,随着距离的拉近,他的面容逐渐在他的视线中变得清晰明了,眉、眼、鼻、唇……俊美,细致,浅笑之间,神采怡然。
长久以来,尉勋都只能依靠声音、气味、身形、着装、步伐、习惯等分辨周围人的身份,此刻,他却用眼睛看清了一个人,记住了一个人。
是他。
九个月前,那个被他的司机撞伤入院、直到昨天以前还处于昏迷状态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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