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不满的,谁叫她们家就只有俊秀一个男孩呢?
小女儿顺圭夹了一块儿炒肉放进了嘴里,听到自己母亲的偏心,她差点把不锈钢筷子都咬断了,她不满的大叫着“o-ma,你太偏心了,什么都给oppa买。我呢,我要吃五花肉你都不给我买。”
“呀..顺圭!!!别以为我不知道,俊秀每周都给你至少五万的零花钱。”说了这句话后,李母再一次把目光投向了俊秀“俊秀,哪有给中学生一周五万零花钱的?最多给一万就行了。虽然我知道你挣了不少,但也禁不住这么花吧?说到赚钱,你a-ba都比不是上你啊。你才多大啊,你赚这么多钱干嘛?”这个年代的五万,那可是很大一笔钱啊。
说到钱,俊秀回国之后就是千亿富豪,然而这笔钱一直在李母手上捏着的,这是俊秀的‘老婆本’不到俊秀成年李母是不可能给他的。然而呢,俊秀回来之后没多久他放空时他的记忆仿佛在告知他去江/南买地。是的,是买地皮。那个时候江/南的地皮还不算很贵。当然是和现在比起来。
俊秀就缠着李妈妈买地皮。买地,老一代的思想里它是固定资产,她知道买地是绝对不会亏的投资。所以,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俊秀在带着接近两千亿的资产在江/南/区开始大肆的收购店面,住宅。这几年经济慢慢复苏,地产虽然翻倍不是很快,但俊秀的不动资产的价值已经翻了最少一倍了。他也算是一个准富豪了,房产证的名字是俊秀,但东西在李母手上的。
当时李秀满也听从了俊秀的建议趁机的买下了岬鸥亭买了一块地,置办成为了现在的s.m..
这几年下来,俊秀的零花钱全都是店面收租,房屋出租得来的,小子日过得十分的滋润。李母也从来不询问他收租的钱用来干嘛了,毕竟俊秀比同龄人更加的成熟。
面对李母的责怪,俊秀只是开心的笑着回应:“o-ma,这是我们李家的传统。你不知道吧?我读书的时候怒那们也常常悄悄的塞给我很多零花钱的。哈哈哈..”
至于为什么俊秀会不停的念叨着想赚钱,赚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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